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热门资讯 > 山林流转合同范本_山林流转合同

山林流转合同范本_山林流转合同

来源:热门资讯 时间:2019-02-26 点击:

  山 林 流 转 合 同


  甲方(出让方):。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月日


  在  场  人:


  附件:


  1、流转山林附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本组村民会议记录。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