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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科室规划|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翻建自住住房时,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及注意事项?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4-08-05 点击:

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翻建自住住房时,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及注意事项?

 

 

 提交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土地证或用地批文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房屋平(立)面图


7、工程预(决)算书(盖承建单位的公章)
 
提取时限: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次数:一次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所有产权共有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该住房的工程预算总额扣除首付款后的余额(建筑面积>90m2,首付款不低于30%;建筑面积≤90m2,首付款不低于20%。)。


提取方式:转入提取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刻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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