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时,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及注意事项?
提交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含备案材料)
5、全额支付购房款发票或不低于规定的首付款发票(建筑面积>90m2,首付款不低于30%;建筑面积≤90m2,首付款不低于20%。)
6、户籍或工作证明(外省购房的,须提供夫妻一方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或工作证明)
提取时限: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之内。
提取次数:一次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所有产权共有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该住房的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余额。
提取方式:转入购房合同内售房单位的银行监管账户。一次性或分期全额付清购房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刻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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