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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青海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证明材料对照表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4-11-28 点击:

青海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证明材料对照表

 

 

  

      

商品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5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身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预售合同》5份;

(3)加盖售房单位财务印章的预付房款收据复印件5份;

(4《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储蓄卡(折)复印件1份。

二手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5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身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西宁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5份;房屋过户中所发生的契税发票(完税日期在一年以内)及复印件4份;

(3)未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1份;

(4)《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储蓄卡(折)复印件1份。

异地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5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身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借款人西宁市城区现有自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在购房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2份。首付款支付凭据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购买现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至本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距申请时间不超过二年的房产交易税费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直系亲属在西宁市城区现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5份;直系亲属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5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身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直系亲属证明,同户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同户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借款人储蓄卡(折)复印件1份。

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5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身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原件1份,复印件3份,如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4份;如为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契约》或《西宁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房产交易税费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商贷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各1份,复印件2份;

(4)未还清商贷的,提供商贷还款明细单原件1份,复印件2份;已还清商贷的,商贷还款明细单及商贷结清凭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房产及土地部门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复印件2份;

(6)《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直系亲属在西宁市城区现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5份;直系亲属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5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单身提供户口簿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直系亲属证明,同户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同户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8)借款人储蓄卡(折)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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