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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宜昌退休后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0-01-11 点击:

  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一、申请提取前注意事项


  1、职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办理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应亲自到场签字确认。确需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遗失的,不能代办。


  3、职工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缴存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4、提取时应提供公积金联名卡,提取金额转入本人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暂未发联名卡的,转入本人在本市城区可以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银行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账户。


  二、申请提取时需提供的材料


  1、提取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单位核实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离、退休证原件或经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离、退休的审批文件原件。


  3、提取职工的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见注意事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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