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关于调整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信房金字〔2015〕26号)
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自2015年5月11日起,调整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活期存款利率仍为0.35%;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下调至1.85%。
二、从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4.00%下调至3.7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3.5%下调至3.25%。
三、请各管理部即日起按新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