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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意思|公积金缴存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0-02-09 点击:

  公积金缴存计算公式:


  1.按实际缴存比例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2.按还贷能力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房屋价格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4.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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