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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公积金新政策]四川省成都市公积金新政出炉 职工购房将享更多利好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5-08-07 点击:
日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成都公积金新政,在贷款期限、贷款额度、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等方面作出了调整。新政将给广大职工购房带来哪些利好?为此,记者专门走访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调整一

文件原文:(延长贷款期限。将现行个人贷款最长年限由20年提高至30年,且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解读:延长10年贷款年限 职工购房一年少还11087元

此次新政调整,个人贷款期限延长10年,由20年提高至30年。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等额本息还款法下,以调整后的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测算,贷款20年,购房者每月将还款3,970.37元。而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后,购房者每月只需还款3,046.44元,将减少支出923.93元,一年下来,少还11087.16元。

“调整之后,可大幅减轻购房者月供负担,转用于其他生活支出,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度。”该负责人说。

 

调整二

文件原文:(将无差别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调为差别化贷款,即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额度为40万元)

解读:贷款额度有“差别”  切合实际提振“真需”

“影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三个因素,当地归集规模;需要贷款的人数;与互助性相关的因素,比如缴存时间的长短、余额的多少等。”据公积金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成都市主要经济指标呈现“三领先、两加快、四稳定、两回升”的态势。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经济总量和消费总量均分列第4位,投资总量列第2位;服务业发展和创新创业加快;农业发展、居民收入、就业和物价保持稳定;工业和房地产业逐步回升,房地产市场量升价稳,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2.3%,商品住房成交均价6,748元/平方米。该负责人总结到“因此,成都实施差异化贷款,将两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既符合中央‘三去一降一补’的战略部署,也契合了成都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价水平。将提高我市购房职工的购买能力,同时减轻购房压力。”

以一般刚需购房为例,一套单价为每平方米9,000元的商品住房,面积100平方米,总房价90万元。原有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房者最高只能申请6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若60万元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需求,则还需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申请10万元的商业贷款,按30年贷款期和现行利率测算,需多支付34,387.35元的利息。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后,购房者则可申请最高7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无需再申请银行的商业贷款,在提高职工购买力的同时,70万元贷款全部享受公积金低利率贷款。

此外,截止2015年底,我市职工户均缴存余额(含托管账户余额)为2.11万元。该负责人表示:“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今年成都还将适当降低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缓交公积金,这样缴存余额可能还会下降。因此,以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的20倍测算,把单职工家庭单笔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较为合适。”这符合公积金制度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也符合风险防控的要求。这位负责人说,成都人均工资收入不到5000元(2014年数据为4403元),如果单职工贷款60万元,贷款期限20年、30年最低月供(等额本息)分别为3403元、2611元。而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基于风险考虑,要求“贷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如果单职工贷款支出普遍性高于月收入的50%,不仅职工其他支出受到极大压缩,影响幸福度,而且违约可能增大,中心面临很大的信贷风险。因此,各中心城市也都设置了差异化的贷款政策,如南京“单人30万,两人以上60万”、大连“单人45万元,两人以上70万元”、沈阳“单人40万元,两人60万元,三人以上80万元”。

而且就成都实际看,单职工购买的住房普遍都是9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按照成都全域商品房6748元/平米的均价计算,贷款40万元完全够用;同时差异化贷款政策真正体现了权利义务对等和公平性原则,即你1个人缴存,只能享受1个人的贷款权利,而不能多占,否则就对其他缴存人不公平。“贷款政策有差别,不仅照顾到两人以上家庭改善住房的需要,也照顾到单职工住房刚需实际,有利于提振住房消费真正需求”该负责人强调。

 

    调整三

    文件原文:(调整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将贷款资金与缴存余额的挂钩倍数,由30倍调整为20倍。同时取消“缴存余额在1万元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均可贷30万元”的政策。)

    解读: 取消保底贷  降低挂钩倍数  保障公平性

从2015年4月22日起,成都公积金缴存职工余额在1万元以下可保底贷款30万元,导致成都中心新增约25亿贷款;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提高到30倍,新增约12.5亿元贷款。在具体操作中,公积金中心发现,这些政策从一定层面上,对大量缴存职工造成了“不公平性”:即一方面压缩了其他职工的贷款空间,同时保底发放的政策,违背了公积金制度缴存义务与使用权利对等、互助共享的原则,还导致产生了为贷而缴的投机现象。“一些职工缴交几个月,办到公积金贷款后就不再缴交。这样他的贷款实际上是其他职工缴交的,对其他职工极不公平,更对公积金资金池造成了很大压力”。所以,其他一些流动性紧张的城市,如南京、武汉、大连、沈阳、宁波等,都没有设置保底贷。

公积金中心负责人介绍“以2015年发放的贷款数据为样本统计分析,按照公积金贷款人均40万元测算,取消保底贷,可较之前政策多惠及约9,375户缴存职工,使更多的刚需职工享受到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流动性趋紧而带来的 “轮侯”、“摇号”、“断贷”等现象,保护更多自住家庭的利益,解决“僧多粥少”的矛盾。同时,取消保底贷,降低挂钩倍数可有效避免为贷款而缴存公积金的投机现象,体现了缴存义务与使用权力对等和互助共享的原则。“要明确一点,账户里的钱和你的贷款权利是挂钩的,要贷70万,按照20倍的挂钩,就要有3.5万以上的余额,所以履行好缴存义务最终得到的是贷款实惠”该负责人说。

 

延伸解读:

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 从细从简 保障职工权益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和统一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业务办理程序和业务办理行为,此次还发布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对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作出相应调整,主要是“一细化、一简化、一调整”:细化申请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都可申请提取。简化办理材料,职工凭身份证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租房备案凭证或公共住房承租协议。成都公积金中心与市房管局联网查询结果确认职工租房及房屋产权情况。调整提取金额,提取不超过年缴存余额的50%;分区域设定提取限额,5城区和高新区每年提取不超过1.5万元,二圈层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津县不超过1.2万元,三圈层不超过0.96万元。

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租房提取业务的调整从细从简,更多地保护到职工权益”。调整实现了3个目的:一是方便了租房职工提取;二是租房金额的区域差异化区分,契合区域租房价格实情,在全市统一资金池的情况下,兼顾了保障、效率与公平;三是有利于最大限度防止骗提套取。该负责人解释“目前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备案过程中,存在较多虚假备案情况。部分不法中介通过为职工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备案服务,收取高额手续费。提取额度调整到不超过职工年缴存额的50%,限制了中介的牟利空间,有利于保护职工资金安全。“而且,账户余额越多,以后得到实惠越多。比如你想买房的时候,账户余额没有钱或钱很少,就享受不到公积金贷款的低利息好处了。”

该负责人介绍,中心对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的认定、处理流程和处理措施也作出规定。如果有骗提套取的不良行为,中心将进行不良行为登记,期限为5年。登记期间,职工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业务功能、公积金委托提取、全域提取业务资格将暂停,公积金提取、转移和贷款业务也不再受理。因此骗提套取完全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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