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6月1日起,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资金实时到账。具体情形通告如下:
一、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可直接转入本人银行储蓄卡(折)账户,开户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的,资金实时到账。绑定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官方微信的职工,还可自动接收到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变动提醒信息。
二、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规定需转入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中介银行账户,或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银行监管账户的,开户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的,资金实时到账。绑定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官方微信的职工,可自动接收到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变动提醒信息。
特此通告。
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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