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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余屋横街2巷5号]广东省东莞市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6〕71号)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6-02-18 点击: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积金委办〔2016〕2号)的精神,自2016年11月18日起,我市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20%调整为30%。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旧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20%)的情况通过以下方式界定:

 

(一)购买一手房,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在2016年11月18日(下同)之前;非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日期在此之前。

 

(二)购买二手房,未过户的,居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已过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前。www.wifi03.com

 

(三)商转公贷款,向我中心递交申请资料的日期在此之前。

 

二、符合旧政策要求的职工请在2017年1月6日前递交贷款申请。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7日


PDF文件查看:东公积金通〔2016〕71号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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