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备注
1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
一份
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人签字,填写日期
2
申请人身份证(不可用临时身份证)
需查验
身份证过期或无磁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
3
结婚证
需查验
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
4
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需查验
?一年之内
5
契税发票
需查验
6
7
房产交易申报单
银行卡(储蓄存折)
需查验
一张
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
说明: 1、购房一年以内(以不动产权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二)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提取服务指南可在中心服务网点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2、本人持以上相关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特别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
2、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表格均可在宿州市公积金网站下载使用。
3、本地购买存量住房(二手住房)有疑义的,购房材料留置审核。异地购买存量住房(二手住房)的,采取留置审核,申请人签署承诺书。
4、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5、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7、政策咨询电话:市值3054115,埇桥 3027513,砀山 2276766,萧县3797002、3797003 ,灵璧2379058、2379060 ,泗县702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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