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住房公积金 > 广东省东莞市关于调整2016_广东省东莞市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7〕39号)

广东省东莞市关于调整2016_广东省东莞市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17〕39号)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0-05-05 点击:
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东府〔2013〕103号)及市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结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东府〔2016〕3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2995元调整为27391元,下限仍为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151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年度内灵活选择时间调整。

 

三、本通知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2日

推荐内容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