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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政策|2018年舟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物业费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0-05-28 点击:

  舟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条件、提取额度以及办理材料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


  (二)仅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家庭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


  (三)仅限于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次申请提取金额为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物业费,提取上限不得超过2000元/年(按每平米1.2元,建筑面积144平方米计算)。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


  (二)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三)房屋所有权证(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四)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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