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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_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0-05-30 点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福建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外地户籍职工辞职回原籍的。


  四、调离福建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出国、出境定居的。


  八、因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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