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市公积金〔2015〕58号
关于调整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受托银行、管理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5】196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现就调整个人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1.85%下调至1.60%.
二、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调整为3.50%;五年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00%。
三、2015年6月28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请各受托银行和管理部做好存贷款利率的调整和管理工作,确保贷款本息的顺利回收。尚未签订借款合同的职工,按新利率执行。
特此通知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