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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白山市劳动能力鉴定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2-04 点击:

  白山市劳动能力鉴定申报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申请书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在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2)发生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申请书应采用书面形式,一般由用人单位代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办理(另附样文)。申请书一式三份,单位、个人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各持一份。


  二、申报提供的有关证明和材料


  (1)工伤认定资料和认定决定书原件(职业病人员申报劳动能力鉴定要持职业病诊断书或证明);


  (2)医疗机构的诊断结论或诊断证明;


  (3)首次病历、病历摘要、既往病史(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封章);


  (4)有关检查、化验结果报告;


  (5)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6)如属提前医疗终结鉴定或重新鉴定请求的,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及具体理由。


  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人事仲裁委托鉴定、司法及其他部门委托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工伤职工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所有鉴定均需按以上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书面申请书均以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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