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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_工伤鉴定的材料必须要原件吗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2-16 点击:

  进行工伤鉴定是需要提供资料的,在工地上,工伤发生的几率是非常高的,而在受到工伤之后,首先应该做的事情就是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一个很重要的程序。那么工伤鉴定找哪个部门进行?


  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的材料必须要原件吗


  这是需要看什么材料的。有些材料是需要原件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工伤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原件由医疗机构保存,提交的复印件须经医疗机构加盖印章,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的,经审验后原件会退还工伤职工。工伤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表用人单位是否签字不是必经程序。


  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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