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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工伤认定书后怎么】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做些什么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3-11 点击:

  劳动者工作中受伤了,就可以依法去申请工伤,经过工伤认定确定是工伤后,就可以拿到一份工伤认定书,证明自己工伤的权利。但并不是拿到这份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了,那么,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做些什么?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做些什么?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交给单位和个人,双方没有异议,把治疗工伤发生的费用及病历、出院明细、小结,摄片报告什么的,拿到工伤保险部门去报销费用。需要继续治疗的,办理工伤病历、康复申请,配置辅助器械等等,病情稳定或治愈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等级的,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工伤鉴定下来还需要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1、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和疾病的发生及治疗经过:


  (1)受伤当时的就诊疗记录;


  (2)能体现经过系统治疗的:原始病历、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病理报告、诊断证明书等。未经系统治疗的或伤病情未稳定的,不予受理;


  (3)各种辅助检查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报告;


  (4)同时提供根据鉴定需要选择有诊断意义的材料复印件;


  (5)打印的有关医疗文件,须有医生签名或医院盖章;


  3、鉴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


  如单位委托职工本人来申报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且在“回单”联系人一栏中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该职工”的名字。


  市、区仲栽、法院委托鉴定的,须提供市、区仲栽、法院委托书原件。


  鉴定结果必须由单位联系人凭“鉴定回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职工如“回单”遗失或由他人来领,必须持单位介绍信。


  4、原则上受理材料后应去指定医院作必要的辅助检查(对照身份证);如情况特殊,近期6个月内在医保定点医院(42家)做过检查的,经审核可作为鉴定依据的,也可采用。


  5、关于工伤鉴定:


  企业参保后发生的工伤应提供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老工伤”即企业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单位须另外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明确需要鉴定的受伤部位(诊断)及鉴定后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职业病鉴定须同时提供省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关于因病鉴定:


  受理范围:原则上受理参加工作后发生的疾病,并经正规治疗一年以上的。原则上申报的病情应接近国家标准,特殊疾病或离休干部视情况而定。不符合以上情况而本人或单位仍要求鉴定的,也可


  个人申请原件(含离休干部申请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者):手写、打印均可,但必须有职工本人或监护人签名。


  精神病:应提供脑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应注明发病时间和简要治疗经过)、就诊卡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申请鉴定的疾病不得超过两种,否则另按鉴定收费标准收取鉴定费。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做些什么?拿到了工伤认定书后就要及时进行工伤伤残认定,只有经过工伤伤残认定,才能够知道工伤的受伤程度,依法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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