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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踝骨折内固定多久能走路】脚踝骨折内固定术工伤几级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01 点击:

  脚踝骨折内固定术工伤几级


  答案是十级。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i)九级23) 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j)十级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如果骨折 后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九级伤残,如果没有行内固定手术,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 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 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 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脚踝骨折工伤鉴定属于十级里面的第34条款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以下51种情况之一者 ,可以认定为十级工伤或职业病。


  (1)颅骨缺损9——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瘫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 术后无晶体;(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以外,节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强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和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右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胁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复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复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复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 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 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还有就是:


  1.脚踝骨折工伤鉴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工伤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参保职工因工伤残或死亡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参保职工在工作地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企业应在三日之内向当地社保机构报告,并领取填报《职工工伤(亡)认定申请表》,报送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设在当地劳动局)认定。


  2、企业接到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与医疗终结通知书后,应填报《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并附医院治疗医嘱单和本人病历及医疗费用单据(原件)或相关资料送社保公司办理理赔。


  3、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认定的时效


  所谓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时间内不行使权利,丧失请求执法机关以法定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体受到了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参照民法的规定,《劳动法》规定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者其、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法》第三条、第四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对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致的即: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就是说,未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工伤鉴定,可能丧失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因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里,由企业或职工家属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中同样还有如下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但这个规定的具体含义模棱两可,在现实生活中不便操作。假如用人单位拒绝承担上述费用,则意味着劳动争议的产生。有关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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