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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如何理赔|公司办理工伤保险理赔需要医院的什么材料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05 点击:

  一、公司办理工伤保险理赔需要医院的哪些材料


  公司为受伤职工办理工伤赔付时,需要医疗提供的材料主要是医疗费用的发票、医院诊断证明书、费用清单等。


  办理工伤赔付需要的材料如下:


  1.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个人申请书;


  5.医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通知单复印件;


  6.原始发票;


  7.门诊处方及病历本;


  8.医院费用总清单;


  9.工伤职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0.属于交通事故的必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节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1.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单;


  二、工伤保险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1、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规定。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等部门参照本条例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三、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1、工伤医疗待遇


  国际劳工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矫形设备供应和维修费用。不应由工人分担,医疗期也不应限制。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工伤医疗都是免费的;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有的国家虽然有医疗保险,但是采取限制的办法较多。


  2、暂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是因为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序。一旦做了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了。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1952年102号国际劳工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低保障为工资的50%。1964年《工伤补偿公约》(第121号)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提高到60%工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是一种短期待遇,多数国家支付60%(工资的2、3或75%)也有些国家支付100%。支付期限一般为26周至52周。


  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


  这项待遇是经鉴定为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支付的,为伤残抚恤金或伤残年金。属工伤长期待遇,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才予发给。多数国家支付的标准为工资的66%或75%,需要护理的一般都规定加发护理费。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一般是给予一次性抚恤待遇,一般最高为4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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