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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退休人员发生工伤】退休人员返聘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17 点击:

  一、退休人员返聘能不能认定工伤


  对于退休人员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应否认定工伤,各地区以及不同的法规、解释有不同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视自身所处的地点,就退休人员返聘问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一种情况,如果身处上海等地,则在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另一种情况,如果身处北京等地,则在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出现事故时,应及时分情况予以处理。如果事故发生在其上下班途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在上班期间,单位应按人身损害对其进行赔偿。


  二、企业应如何管理退休返聘人员


  (一)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返聘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


  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保险缴纳


  用人单位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由于离退休人员年龄偏高,在实际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概率可能更高。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一旦发生意外,单位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在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时,应该为其购买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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