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保险 > [工伤待遇调整通知2018]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工伤待遇调整通知2018]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17 点击: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职工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机构都应当按照工伤标准给予职工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单位不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伤费用;没有参保的,按照工伤赔偿标准由用人单位直接赔付。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劳动者因为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请求单位赔偿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即只能按照工伤处理程序解决。该“解释”还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要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规定了劳动者既可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请求侵权人给予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但已经获得的部分一般不再重复计算,比如丧葬费等。


  虽然你已经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根据法律规定,你还可以向侵权人要求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