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保险 > 工伤认定程序_法律对工伤认定有何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程序_法律对工伤认定有何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18 点击:

  关于工伤,有那些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司法解释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2、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4、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2、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3、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4、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用人单位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恢复交通、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抢修、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晶的供应、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等过程中,临时雇用员工受到伤害的,可视为工伤;


  6、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


  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7、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死因不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不幸因工负伤时,不论是处于人道还是法律上的义务,用工单位都应该对职工做出合理的补偿,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伤情形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参考适用。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