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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的医治疗费用报销项目有哪些|工伤认定后的医治疗费用报销项目有哪些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20 点击:

  一、工伤认定后的医治疗费用报销项目有哪些


  如果办理了工伤保险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申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上述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补充承担。未办理工伤保险的,全部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认定纠纷如何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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