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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20 点击: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的获取


  工伤赔偿金一部分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有用人单位支付。


  1、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工资、福利:【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单位支付】


  7、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基金支出】


  10、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支付】


  工伤待遇如下: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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