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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后医保赔付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20 点击:

  一、工伤认定后医保赔付手续是怎样的


  1、发生工伤的,需要先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伤的,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2、如果工伤保险中医疗费用已经全额赔付了,并且医疗费用的收据已经收走了,那就不能再报了。否则可以用复印件补报差额。


  3、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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