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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26 点击:

  无责任补偿原则;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个人不缴费原则;区分因工和非因工原则;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集中管理原则;一次性补偿原则与长期补偿原则;


  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相区别原则。其中无责任补偿原则最为主要,它决定了工伤保险法的特色。


  所谓无责任补偿原则,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事故责任是否属于劳动者本人,受害者均应无条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原则。目前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吸取了国际上大部分原则,但还是不太完善。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包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注意:这里去掉了《试行办法》里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及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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