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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款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在哪儿

来源:工资待遇 时间:2020-02-09 点击:

  问题:


  我年收入超过12万,户口所在地在a地,工作所在地在b地。我应该在哪个地方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


  关于申报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2号 第十条规定,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据此,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纳税申报地点,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b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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