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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制度_流动党员公开信

来源:工资待遇 时间:2020-04-06 点击:

  流动党员公开信篇一


  各位党员同志:


  你好!在新一届高校毕业生走出校园、步入社会之际,东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心党支部向你们致以诚挚的祝福和问候,并向为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作出贡献的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东阳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党支部自成立以来,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支部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随着每年到中心报到的毕业生增多,流动党员人数也日益增加,截至2015年5月底,我中心党支部党员人数已达到1685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各行各业,数量之多,分布范围之广,给我们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许多党员同志工作流动性大,频繁更改联系方式,以至于我们无法联系到本人。为了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根据东阳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指示,我中心将对挂靠的流动党员进行一次梳理,请各位流动党员收信后,及时到中心缴纳党费,并告知相对固定的联系方式(变更后也请及时告知),对于长期没交党费的党员,我中心将按党章规定作为自动脱党处理。我中心党支部将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竭诚为大家服务。同时也希望广大流动党员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更加增强党性观念,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体现出当代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便于大家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心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动态,我们在东阳人才网上设立了“党员管理”栏目,以方便广大流动党员及时了解中心支部的信息,供大家相互学习交流。为此,我中心党支部特向广大流动党员提出以下要求,请自觉遵守:


  1、鉴于我中心党支部的特殊性,对于有工作单位并可落实党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请将党组织关系落入工作单位,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活动和管理。


  2、如工作单位无党组织而需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中心党支部的正式党员须经东阳市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凭东阳市直机关工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办理党组织关系挂靠手续。


  3、组织关系转入我中心党支部后,要认真遵守各项制度,要自觉增强组织观念,严格自律,按期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4、 要经常保持与中心党支部的联络,如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


  5、当人事档案关系转出中心时,须将其党组织关系一并转出。


  最后祝愿广大党员事业有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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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党员公开信篇二


  广大流动党员同志们:


  你们好!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城镇化加速推进,你们紧跟时代步伐,远离家乡和亲人辛勤工作,艰苦创业,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为楚雄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充分展示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风采。在此,向你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楚雄市各级党组织始终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着在各行各业辛勤工作的流动党员,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使每一位流动党员无论身在何处,都能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加强党性锻炼,楚雄市开展实施了流动党员“安家工程”。目前,我市已在鹿城镇、东瓜镇的村(社区)成立了流动党员党支部及红色驿站(流动党员服务站),为流动党员提供优质温馨的服务。希望尚未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主动亮明身份,及时到务工、经商、居住地的村(社区)报到。与流动党员党支部或红色驿站沟通联系,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到党的各项事业建设中,在工作学习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衷心希望各位流动党员同志在看到这封公开信后,从即日起,支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能够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时间在半年以上且工作、生活地点相对较固定。请立即与现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现所在地村(社区)流动党员党组织;


  2、暂不能转移组织关系,不能回到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的。请立即与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联系,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到现所在地村(社区)流动党员党组织登记并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3、工作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您所在流动党员党组织。


  我们郑重承诺:将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为你们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咨询、学习教育、组织活动等服务。


  希望各位流动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在推动楚雄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相信有你们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楚雄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定会取得更加扎实的成效,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将进一步增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将全面提升。


  衷心地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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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党员公开信篇三


  流动党员同志们:


  在世界日新月异的今天,你们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在不同的岗位上勤奋工作,勇于拼搏,开拓创新,不仅为自己描绘了亮丽的人生,更为社会的发展贡献了力量!离乡不离土,流动不流失。无论你在何处,我们一直在关注着你们的苦与乐,成与败,得与失,请你们不要忘记长安区人才中心党支部是你们的家,你们都是这个大家庭的一员。


  长安区人才中心党支部位于长安区青年南街18号,是区内党员人数最多的党支部,现管理流动党员2057名,分布于全国各地,从事各行各业。


  2016年,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总体安排,要在全体流动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全体流动党员学党章党规,要通读熟读《党章》,通读熟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提升尊崇党章党规、敬畏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的思想自觉。学系列讲话,要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学的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通过学习,争做严守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的合格党员。


  党员采取个人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于2016年7月1日之前将“两学一做”学习笔记本和学习心得体会交至人才中心党支部(心得体会可发电子版至我中心邮箱)。


  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是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是了解党的政策、提高政治素养、增强党性的重要途径,希望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参加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来。


  按时交纳党费也是党员作为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一项重要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动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区人才中心党支部定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月的最后一周为流动党员学习活动周。请收到信函的广大流动党员同志们及时与区人才中心党支部取得联系,前来领取学习资料,并且按时交纳党费。


  最后,祝全体流动党员,在外生活愉快,事业有成,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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