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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待遇_村干部重复领取工资属于什么违规行为

来源:工资待遇 时间:2020-04-18 点击:

  村干部是享有获利劳动报酬的权利的,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只能领取一份工资,但是有的村干部为了一己之私,可能会重复领取工资,这会损害到集体组织的利益的。那么,如果村干部重复领取工资属于什么违规行为?


  村干部重复领取工资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特征:


  1、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不当得利的返还义务: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可构成侵占罪。


  什么是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侵占罪的法律责任: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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