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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加班费举证_加班费差额怎么举证

来源:工资待遇 时间:2020-04-28 点击:

  加班费差额怎么举证?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1)应当由劳动者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其存在加班的事实;比如工资单、考勤卡。


  (2)如果劳动者证明相关的证据材料由单位掌握,那么单位应当提供。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员工离职前2年内的工资单备查。如果单位不提供,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若劳动者没有保留工资单,则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两年的工资单,劳动者只能获得就这两年的加班工资差额部分。


  该公司的《员工手册》长时间未进行修改,劳动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法律变化很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指导意见专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说明,明确了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工资来支付加班费,具体的内容与一审法院中判决写明的理由相同。因此,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掌握最新的劳动法律,并根据法律的变化及时修改相应的规章制度,避免相应的风险。


  员工追索加班费必须自己举证吗?


  仲裁和诉讼的一大原则是谁主张谁举张,即:劳动者认为存在加班及用人单位欠付加班工资情况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当然,劳动者的举证义务不是无限度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关于用工情况的大部分证据均掌握在单位手中,而考勤记录实践中都由单位保管。单位应当提供考勤记录,单位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这是“举证责任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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