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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年终奖一般能有多少钱|保险公司年终奖一般能有多少

来源:工资待遇 时间:2020-05-02 点击:

  保险公司年终奖一般能有多少


  一、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李某2008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400元,则应纳税额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1175(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400-2000)×5%=20(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20=1195(元)


  二、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2000-1400)=2400(元)


  2400÷12=2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2400×5%=120(元)


  三、是年终奖除以12低于2000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2000元也应该纳税。


  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


  四、单位发不含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对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由单位负担的,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数a)÷(1一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一速算扣除数b.


  假设某单位为每个员工发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0825元,单位为每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为1175元。计算过程为:


  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10825÷12=902.08元,对应适用税率a为10%,速算扣除数a为25;


  按第一步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不含税年终奖换算成含税的年终奖,即含税的年终奖收入=(不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12000=(10825-25)÷(1-10%)


  按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12000÷12=1000元,对应适用税率b为10%,速算扣除数b为25;


  按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


  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元


  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应先将不含税年终奖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方式处理。


  根据(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年终奖属于工资范畴吗


  现实中,劳动关系双方对年终奖的确定大致有三类形式: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由企业老板决定的“红包”这三种不同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既然年终奖属于奖金的一种,也是一种货币性收入,那么年终奖也自然算入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该规定,奖金属于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对奖金的范围进行了解释,明确规定了奖金包括年终奖(劳动分红)。所以,可以确定年终奖属于工资。既然属于工资,就不得随意克扣。虽然有相关法律规定了年终奖这个法律名词。而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年终奖应如何发放,而是将奖金发放的自主权更多地交给了企业。


  年终奖个税上报方法


  网上申报当月工资薪金和年终奖的个税,同一个人应同时录入两条申报记录,所得项目为“正常工资薪金”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分别填列对应的“收入额”等项目进行申报。进行年终奖申报个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进行“年度奖金”申报时,必须填写“当月发放工资金额”,该数字是作为判断年度奖金计算的依据。如果实际当月有发放工资但在进行“年度奖金”申报的时候不填写或填写“正常月薪收入”为0的,则会导致年度奖金税额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


  (二)“年度奖金”申报仅计算年度奖金收入的税额,不包括正常月薪收入税额计算。如果当月申报的收入包括正常月薪收入和年度奖金的,则正常月薪收入应另行按“正常月薪收入”进行申报。


  (三)“年度奖金”申报中所填写的人员“当月发放工资金额”应和“正常月薪收入”申报中填写的金额一致。


  年终奖个税计算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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