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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如何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来源:工资待遇 时间:2020-05-12 点击:

  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


  带薪休假规定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① 职工工作累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③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④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⑤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没有根据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制订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第二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


  休年假条件:


  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28日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


  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如果单位对年假有异议,不允许休年假,职工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单位给予年假。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是工作累计满一年职工的权利。律师365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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