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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安全经营责任书_商户安全经营责任书_关于商户安全责任书范文

来源:社保知识 时间:2020-04-21 点击:

  商户安全责任书范文篇一:市场商户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加强本市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市场、员工、商户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摊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营者负责;


  2、经营者应合法经营,不得销售毒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国家违禁产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在市场内进行打架斗殴和偷窃他人财物行为;


  4、不准私自改装市场内的电器设备,不准乱挂、乱拉、乱接电源线,如确需要改装,须报市场办批准后,由市场电工统一安排改装;


  5、不准在市场内使用电暖气、热得快、饮水机等大功率电器具;


  6、不准在市场内给电瓶车充电;


  7、严禁在市场内吸烟、动用明火;


  8、不准在电闸箱和消防通道以及安全出口处悬挂、堆放商品,不得挪用、围、堵、圈、占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9、商品码放不超高、不出红线,不在摊位内超负荷存放货物;


  10、摊位装修,电路设计要符合市场用电安全要求,装修材料要使用防火材料及不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材料;


  11、每天营业结束时,应对自己的摊位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清除易燃杂物,确认无任何隐患后方可离开市场;


  12、若市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积极配合市场工作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1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后果自负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摊位号:


  经营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商户安全责任书范文篇二:商户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经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经营安全事故,保障商户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景区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订立此《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各经营商户的安全责任。


  一、经营单位(商户)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经营区域内的安全经营工作。


  二、经营区域内要有明显的的安全防盗、防抢提示和警示标志。


  三、商品的摆放要安全,无倒堆、滑落隐患,通道应无杂物,并实施防意外碰伤、滑倒的措施,以保障顾客安全。


  四、经营场所内应配有应急照明设备,设有安全疏散的方案及设施。


  五、正确使用公司提供的各种固定设施。定期对商铺内的供电、营业设备等作安全检查、保养。


  六、对贵重商品、钱物的保管要订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检查措施,做好防范安全工作,出现丢失、被盗均由经营户承担相应责任。


  七、严格按公司管理的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进行合法的经营活动。


  八、各经营户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食品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均由经营户承担全部责任。


  九、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经营户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责任书的规定,给公司和顾客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经营户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商户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签章): 商户责任人:


  年 月 日


  商户安全责任书范文篇三:商场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商场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险隐患,特制定商场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责任如下:


  1. 建立本商户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商户员工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定及条款。


  2. 商户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员工树立防火意识,参加商场组织的消防知识,消防设施使用、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考试。有义务参加消防主管部门和商户组织的消防宣传和消防活动。


  3. 商户按要求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器材,定期维护、更换、保养令其随时处于有效状态中。


  4. 商户经营场不得使用明火。商户装修是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内部消防设施。动火时必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采取有效措施。不用的杂物、垃圾不得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


  5. 火灾发生时,有责任保护现场,服从现场统一指挥,协助灭火,组织安全疏散,协助消防机关和商场调查火灾原因。


  6.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本商户的疏忽或故意而引起火灾,本商户或责任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及损失。本责任书的签字之日起效,直到商场更换经营者为止。商户中途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经营户:


  年 月 日


  商户安全责任书范文篇四:商铺安全经营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经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经营安全事故,保障商户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营销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订立此《安全经营责任书》,以明确zz内各经营者的安全责任。


  一、经营单位(商户)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商铺的安全经营工作。


  二、商铺内应有的安全防盗、防抢提示和警示标志。


  三、商品的摆放要安全,无倒堆、无滑卸、通道应无杂物,并实施防意外碰伤、滑倒的措施,以保证商品及顾客的安全。


  四、商铺内应配有应急照明设备,设有安全疏散的方案及设施。


  五、正确使用商场提供的各种固定设施。定期对商铺内的供电,营业设备等作安全检查、保养。


  六、对贵重商品、钱物的保管要订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检查措施。主动配合zz营运中心做好营业时间内、外的安全工作。


  七、严格按《zz物业管理守则》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法令法规进行正当的经营活动。


  八、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员工自觉遵守zz营运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承租人违反法律法规、《zz物业管理合同》、《z天河物业管理守则》及本责任书的规定,给业主、营运中心和其它承租人、顾客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承租人必须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


  十、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物业管理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作为《物业管理合同》的附件之一),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并与《物业管理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约束。


  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责任商铺:


  zz营运中心 承租人:


  安全生产总负责人: 安全经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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