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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为新员工办理社保卡|公司如何为新员工办理社保

来源:社保查询 时间:2020-05-16 点击:

  公司如何为新员工办理社保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提交以下资料:


  1.《缴费单位应缴险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一式二份。


  缴费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缴费单位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本市城镇户籍员工只需办理增员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增减员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属社保部门管理,有关办理的流程,请您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电话为(020)12333。


  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帮此人办理了减员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办理停保手续。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劳动合同签订月份)。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是否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


  已开通网络申报社保费的缴费单位,办理增减员业务可在网上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局前台办理。如在网上进行增员成功的,则无须再前往办税厅重复办理。增员后可在网上进行社保费的申报缴纳。电子办税服务厅具体操作指引可参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资料下载-操作手册-电子办税服务厅”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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