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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工伤鉴定程序有什么区别_眼睛工伤鉴定程序有什么

来源:医疗保险 时间:2020-04-29 点击:

  眼睛工伤鉴定程序有什么?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有哪些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8、晶状体部分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眼睛工伤鉴定程序有什么?眼睛是比较重要的器官,它的伤情恢复也会比较慢,再加上受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因此在鉴定的时候是会面对比较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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