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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保怎么交|学生医保网上申报应该了解哪些内容

来源:医疗保险 时间:2020-05-13 点击:

  学生医保网上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学生在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的时间是2016年


  二、申报对象


  1、入园入校新生(含幼儿园、小一、初一、高一、转校生等,转校生在原学校已参保的,转校后也必须通过新转入学校重新申报),由学校统一申报。


  2、去年已申报参保成功的学生,不需重新申报。


  3、已毕业学生,也不需申报,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将按照原来已登记的毕业时间自动办理停交。


  三、申报缴费时间


  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超过申报时间申报的,在当月20日前完成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当月至2017年8月,在当月20日后完成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7年8月。


  如申报后未在统一申报时间段内缴费到账的,将从申请补扣所属月开始缴费。


  四、申报流程


  1、登录官网http://www.szsi.gov.cn/,选择“办事服务”


  2、选择学生医保网上申报页面中的“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办”


  3、进入“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


  4、选择“首次参保登记”


  5、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后登录,进行信息录入


  如没有上网条件的,可统一交由学校进行参保信息录入。如发现网上已填资料不准确的,请报给学校,由学校负责予以更改。


  五、参保材料


  1、学生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3、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


  4、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监护人为港澳台外籍人员的,则需要提供有效证件(永久性证件的)复印件;监护人为现役军人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复印件;


  5、非深户学生参保的,如办理了深圳市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无需提供纸质证明,由计生部门提供数据共享,参保人在社保参保申报系统的页面操作获取),可享受缴费财政补助,在缴费时自动抵扣。


  六、参保待遇


  1、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2、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发生的普通门诊输血费,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90%,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和三档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70%。


  3、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七、执行标准


  (一)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1、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


  2、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


  3、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4、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


  6、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二)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1、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为1万元;


  2、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为5万元;


  3、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为10万元;


  4、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为15万元;


  5、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为20万元;


  6、连续参保时间满72个月以上的,为100万元。


  学生医保的报销


  学生应在治愈后及时凭下列证明、资料到校计财处填写理赔申请书,委托办理申请给付保险金手续:


  1.保险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院收费专用统一据);


  2.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3.本人学生复印件一份。保险公司在结案后,会把赔付金转到学校账上,计财处便在校收发室旁宣传栏内发布通知,见通知后学生应及时带身份证(学生证)到计财处领取保险金。


  学生住院治疗期间,如预支住院治疗费有困难,可先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替学生向学校预借医药费,金额由校医院根据病人病情予以确定并在申请单上签名,再到计财处转账。学生门诊及住院治疗应在校医院进行,如病情需转往校外医院治疗,应取得校医院开出的转诊单,否则学生只能申请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不能享受校公费医疗报销。学校公费医疗报销时,门诊医药费用由校医院安排每学年统一报销一次,实行定额包干制,住院医药费用按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余额,在填写公费医疗报销单,凭校医院转诊单,经校医院院长审批签字后,由计财处按规定给予报销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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