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养老金调整表 >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_辽宁省鞍山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_辽宁省鞍山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养老金调整表 时间:2020-05-07 点击:

 

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7〕235号),并综合考虑全市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批准,现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1、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由1320元调整为1420元;


  2、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