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热门资讯 > 【机动车临牌办理】办理机动车业务范文

【机动车临牌办理】办理机动车业务范文

来源:热门资讯 时间:2018-10-03 点击:

  办理机动车业务范文篇1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其所有的 (品牌型号/号牌号码)的业务,代理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办理机动车业务范文篇2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身份证明号码 〕,办理本人驾驶证〔 驾驶证号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无单独约定,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办理机动车业务范文篇3


  保定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代理人 代理 (机动 车所有人)拥有的机动车申请 (代理业务范围)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确认:委托代理人在公安机关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及提供的资料,均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


  机动车所有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 日内有效。


  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人代理以下车辆(车号或车辆识别代


  号):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保证已取得机动车所有人授权,此委托书真实、有效。


  代理人签名: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