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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_用人单位是否能以“末位淘汰”辞退员工

来源:热门资讯 时间:2020-05-12 点击:

  用人单位是否能以“末位淘汰”辞退员工


  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无权随意解雇劳动者。一般情况下,被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的原因解雇是不合法的行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正规程序: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的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来试用期内的工资。


  试用期内的员工需注意,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有正规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即使是试用期,劳动者依然可以主张自身权益的损害。


  2、劳动者是正式员工的:


  劳动者是正式员工的,如果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非特殊约定,劳动者辞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3、不管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内的员工,用人单位想要解雇员工,必须是法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否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


  用人单位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主要为以下几种:


  ① 劳动者本身有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巨大损失;


  ② 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③ 被追究刑事责任;


  ④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


  由上,末位淘汰制并非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以末位淘汰制解雇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这里需要注意,劳动者应当先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申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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