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直各相关单位:
《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集体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集体购买
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最大限度的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提高使用效能,释放公积金能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信阳市行政事业单位集体购买商品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如下:
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所购房产的开发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办理《土地证》、《建筑工程规划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暂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2、所购楼盘主体工程基本竣工;
3、每位购房户所购住房位置已确定。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形式有:其它房产抵押、质押或住房公积金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种方式。
三、若不能提供上述担保方式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单位出具承诺书(见附件)后,可提前放贷。待职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借款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四、风险防控。单位职工所购住房在未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之前,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借款人。因借款人及单位不履行承诺书承诺造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由单位承担还款责任。
五、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承诺书
姓名 工作单位 。
因本人购买 区 号 栋 单元 层房屋,于 年 月 日向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万元,期限 年,为保持个人良好信誉,本人保证每月按时还款。
若不能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责任,本人承诺同意单位从本人工资中足额代扣;
借款人如调出本市,由本单位负责监督其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再办理调动手续;
借款人在本市内调动的,借款人负责提供新调入单位出具的与本承诺书内容相同的文书后,本单位再办理调动手续;
因借款人及单位不履行本承诺书中相应的义务造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公章:
借款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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