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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宜昌关于做好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对账年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养老保险 时间:2014-08-10 点击: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对账年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宜房公字[2015]26号

 

城区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15年6月30日完成了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为了保证各缴存单位、职工个人基础信息及数据的准确性,中心印发了《年度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单》、《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望各单位及时查收(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查询打印),并向职工公布缴存信息和数据。

 

各缴存单位在结息后三十日内核对相关信息、数据,无误后按相关要求办理年检手续。年检手续未办理前,缴存单位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业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息凭证的接收

 

(一)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年度住房公积金职工计息、对账清册》的接收操作流程

 

1、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网,进入网站“首页”后在右侧通知公告下方找到结息清册下载窗口,输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后,点击下载。

 

2、下载后,浏览器弹出“文件下载”提示框,选择“保存”按钮,保存至单位需要的文件地址并打开该EXCEL文件。 

 

3、文件打开后,输入密码即可打开浏览(密码已随《年度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单》等资料一同寄出)。

   (二)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结息凭证的接收、打印操作流程

 

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点击“业务凭证打印”窗口,再点击“年度结息凭证打印”,在“请选择”下拉框中分别点击“年度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单”、“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年度住房公积金职工计息、对账清册”并打印。

 

二、核对缴存单位、个人信息

 

(一)核对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登记信息。

 

1、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登录中心网站下载),并持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事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中心柜面办理单位信息变更手续;缴存登记信息无变更的,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中注明“无”。 填写完毕后,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与年检手续一同办理)。

 

2、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涉及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或负责人变更的,在中心柜面办理变更手续,其它信息变更可直接在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二)核对《年度住房公积金职工计息、对账清册》中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1、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如有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按我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登录中心网站查阅下载)到中心柜面办理变更手续。

 

2、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职工姓名变更的直接在网上业务系统办理;职工身份证号码变更的到中心柜面办理变更手续。

 

三、住房公积金对账、确认工作

 

核对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合计金额、单位暂存款余额、单位合计金额。各账表之间平衡关系如下:

 

(一)《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中: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计金额等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职工计息、对账清册》中个人账户合计金额。

 

(二)《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中: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计金额+单位暂存款余额=合计金额。

 

请各缴存单位、职工认真核对,如有不符,请到中心对账。核对无误后,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在《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上加盖单位印章(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直接在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确认操作。

 

四、办理年检手续

 

(一)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年检手续的办理

 

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持以下所需资料到中心一马路或伍家岗营业部办理年检手续: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原件);

 

2、已核对无误并加盖印章的《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回执》;

 

3、加盖行政公章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出具单位设立批文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企业应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5年6月以前在技术监督部门已办理了当年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手续的缴存单位,且登记信息无变更的,也可直接持年检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以上1-3项需携带的资料办理年检手续。

 

(二)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年检手续的办理

 

 缴存单位网上业务操作员登录中心网上业务系统后,进入“单位账户管理—单位年检”窗口,按窗口提示选择或录入相关信息后,完成单位年检操作。具体操作事宜请登录中心网站参阅中心《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手册(2014单位升级版)》。

 

五、其他事项

 

   (一)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升级后新增功能

 

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自2013年11月8日正式上线以来,截止2015年5月末,已有787家缴存单位开通了网上业务。通过网上业务系统自助办理汇(补)缴、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单位信息变更、个人开户、个人账户封存或启封、个人信息变更、个人账户转入、转出等各类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为缴存单位提供了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服务体验。

 

2014年12月18日,中心对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改造,对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新增了

 

单位账户年检、托管户职工转入、离、退休提取业务、异地转移联系函打印四项功能。

 

缴存单位在办理以上各类业务前,可先登录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单位网上业务”窗口或登录中心网上业务咨询QQ群(群号:235433397),在群文件中下载《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手册(2014单位升级版)》,按照操作手册规范办理各类业务。

 

还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可在办理年检手续后,按照《单位开通网上业务办事指南》(登录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窗口查阅下载)的要求到中心一马路营业部或伍家岗营业部办理网上业务开通手续。

 

   (二)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上线

 

    2015年5月15日,中心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操作简便、流程直观、功能全面(含贷款试算),为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了更加方便的网络平台。申请职工只需在网上注册后无需预约,实现足不出户每日24小时随时随地办理贷款申请登记,中心网上审批后,申请职工只需到中心一次即可办完所有贷款相关手续。缴存单位可向职工积极宣传个人贷款自助服务系统,让职工了解到中心推出的这项便民、利民措施。

 

 咨询电话:6236707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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