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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邮编】河南省许昌市放宽提取条件,增加提取方式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4-08-14 点击:

放宽提取条件,增加提取方式

 

(一)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购买自住房未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次提取间隔时间为一年),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

 

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或收据)等有效证明材料;

 

购买二手自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转让确认表或房屋交易完税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增加公积金提取还贷方式。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在现有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住房公积金年度提取自主还贷方式。

 

职工可凭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上一年度已还款明细单或还款计划表(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需提供)等有效证明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主还贷,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已还款本息总额或下一年度应还款本息总额,提取间隔时间为一年。

 

(三)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再次办理无需提供借款合同。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无需原单位出具证明,可凭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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