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要求,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5年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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