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人出现停缴、欠缴、补缴公积金等不正常情况会对个人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答:
1、按《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规定,缴存人“申请贷款时已按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当前正常缴存”。因此缴存人出现停缴、欠缴、补缴公积金等不正常情况,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理之后,如缴存人出现上述情况,会被取消放贷。放贷之后出现上述情况,会被提前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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