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住房公积金 > 按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_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风险监管暂行规定 镇公积金﹝2015﹞99号

按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_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风险监管暂行规定 镇公积金﹝2015﹞99号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5-02-17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风险监控,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镇公积金管委会办﹝2015﹞3号)、《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按揭贷款管理暂行规定》(镇公积金﹝2014﹞7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所称“风险监管”是指在公积金按揭贷款发放后至贷款结清阶段,对单笔贷款、合作项目,以及合作开发企业、抵押物等进行风险监控、检查和评价的行为。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风险监管工作。

 

第四条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公积金按揭贷款的统一管理。市公积金中心、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积金按揭贷款的监控、检查、评价及管理。

 

第二章 风险监管主要内容

 

 

第五条  公积金按揭贷款风险监管主要包括:

一、借款人公积金按揭贷款的还款情况,是否存在逾期贷款;楼盘项下单笔贷款是否出现群发性或集中性逾期,或存在开发商统一代为支付月还款。

 

二、开发企业在有效时限内初始登记证、竣工备案手续的办理情况。

 

三、合作项目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及借款人权证回证情况。

 

四、合作项目进度是否按预计进度施工、工程是否正常有序,是否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违规建设、管理部门不予验收等情况。

 

五、企业信用报告、项目现金流变动情况及开发贷款银行还款情况。

 

六、楼盘开发企业和业主因各类原因是否出现法律纠纷,和建筑商因工程款结算是否产生纠纷;楼盘因开发企业涉及法律诉讼被查封情况。

 

第三章  风险监管主要方式

 

第六条  建立按揭贷款信息化监控系统

 

利用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按揭贷款数据信息的收集与加工,进行风险监控预警,防范贷后风险。

 

一、数据信息包括开发企业信息、楼盘项目信息以及他项权证回证信息及借款人按揭贷款还款信息。

 

二、通过数据信息形成“以房查贷”、按预售许可证查询回证时间、抵押物落实时间及生成借款人还款情况等相关报表,对各合作的开发企业、合作楼盘进行信息系统监控、检查。  

 

第七条  信息化监控系统预警方式

 

公积金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信息对按揭贷款业务的各类风险信息进行持续监控,风险监控预警应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充分利用公积金信息数据库实现自动监控,确保时效性。

 

一、回证预警

 

公积金信息系统按预售许可证“交付日期”为到期日,进行回证提醒。

 

二、抵押物落实预警

 

在预售许可证“交付日期”的规定时限内(原则上为3个月),未落实房屋抵押权证的,加收开发企业贷款总额10%的保证金。在“交付日期”之日起6个月以内,未落实房屋抵押权证的,公积金中心自动停止放款。

 

三、借款人逾期预警

 

借款人回证前,出现连续三期(含)以上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信息系统自动按预售许可证进行分类提醒。

 

第八条  建立完善的日常跟踪监管机制

 

一、监管开发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

 

(一)按季度定期走访合作开发企业,查看经营情况、内部管理、财务状况、资金运作、注册资金和股权变动等信息。

 

(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是否发生被客户投诉、被媒体曝光、被管理部门处罚、大量裁减员工、从事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二、监管合作楼盘施工进度和销售状况

 

(一)按季度定期到楼盘施工现场走访,检查合作楼盘是否按工程进度施工,建设场面是否正常,工程质量、消防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相关情况。

 

(二)按季度定期深入售楼部询问销售人员、购房人了解房屋销售状况;查看楼盘销控表,登录房管部门网站了解掌握的销售情况进行对比,查看有无虚假销售、重复销售。

 

(三)开发企业应积极配合公积金中心对合作楼盘施工进度及销售情况的查勘,并及时提供所需资料,按要求填写“开发企业楼盘施工进度及销售情况表”(附件2)。

 

三、监管开发企业合作履约情况

 

对合作项目下贷款资产质量进行监控,通过公积金信息系统按季度定期对项目下单笔贷款进行抽查或全面排查,关注是否存在集中还款现象,是否存在借款人逾期现象,是否存在虚构交易等情况。

 

四、监管合作楼盘竣工备案及初始登记手续办理

 

根据各楼盘的竣工时间,及时对楼盘竣工验收情况、申请初始登记手续办理情况、房屋到期交付情况进行审查,要求已竣工交付的开发企业填写“合作楼盘竣工备案情况表” (附件3),已申请初始登记的开发企业填报“初始登记情况表”(附件4)。

 

五、监管开发企业预告登记转正式登记

 

重点把握抵押时效性。对期房以预售许可证为单位登记预计交付日期,落实监控责任人,到期及时办理预告登记转正式登记。按季度对合作楼盘房屋产权证回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形成“公积金按揭贷款回证情况汇总表”。对于出现批量贷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抵押登记的楼盘,应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分析未及时回证原因,确保及时回证。

 

第四章  风险监控处置

 

第九条  风险控制处置措施

 

公积金按揭贷款贷后监控及检查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影响贷款资金安全,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开发企业担保期内,发生按揭贷款逾期的,公积金中心可从开发企业的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还款。

 

二、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落实房屋抵押权证的,公积金中心可以追加或提高保证金的收取。

 

三、按揭贷款合作期间,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中心有权停止对该楼盘发放公积金贷款并要求限期整改:

 

1.经公积金中心确认、核实,开发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及时申请办理合作楼盘的初始登记手续及他项权证的回证;

 

2.开发企业目前有一定的经营现金流量但有恶化可能,或在监控管理中发现影响资产安全的潜在风险因素;

 

3.出现管理混乱、违法经营、资金短缺、抽资或减资的;

 

4.经公积金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公积金中心有权单方面中止或终止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性质严重的保留追索权:

 

1.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提取虚构证明材料的;

 

2.预售楼盘停工已达3个月或预售楼盘出现滞销的;

 

3.存在金融欺诈或卷入重大经济纠纷的;

 

4.预售楼盘已经出现烂尾或存在明显的烂尾迹象的;

 

5.经公积金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风险监管责任主体

 

第十条  公积金中心监管责任

 

一、公积金中心负责对公积金按揭楼盘的施工进度、资金运转、借款人还款及产权证抵押落实等情况的全面监督,按季度定期到合作楼盘走访,及时掌握合作楼盘施工进度、销售情况及开发企业财务、项目贷款还款状况。

 

二、负责全面掌握开发企业合作楼盘产权证回证情况,监管回证时间内合作企业的回证情况。

 

三、负责根据合作项目出现的风险具体情形,启动与合作企业限期整改、停止放贷、暂停合作等应急预案。

 

四、负责定期组织合作银行、合作企业开展政策培训。

 

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监管责任

 

 一、开发企业须建立联系人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公积金中心进行沟通、协调,联系人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与公积金中心联系,填写“开发企业联系人变更申请表”(附件1),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

 

二、开发企业负责对担保期内未回证公积金按揭贷款逾期的催收及逾期贷款的清偿。

 

三、开发企业负责对到期回证的落实,未及时回证的,开发企业应明确原因及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四、开发企业负责及时掌握保证金账户资金情况,保证金余额不足的开发企业应及时填写“镇江市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缴纳情况表”报送公积金中心,并将保证金转入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

 

第十二条  合作银行监管责任

 

一、合作银行应积极配合公积金中心对合作楼盘的实地查勘及跟踪管理工作。

 

二、合作银行应切实做好对公积金按揭贷款的逾期催收和还款,并作好与开发企业的对接。

 

三、合作银行负责对合作楼盘竣工手续、初始登记办理及他项权证回证情况的掌握了解,相关手续未按时间办理的应及时与开发企业联系并向公积金中心进行反馈。

 

四、合作银行应确保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在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扫描。

 

五、合作银行对合作楼盘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应及时向公积金中心沟通及反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由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各辖市区分中心、 管理部均按本暂行规定执行。

 

附件:

1.开发企业联系人变更申请表

2.开发企业楼盘施工进度及销售情况表

3.合作楼盘竣工备案情况表

4.初始登记情况表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城区客户服务部。

附件1

开发企业联系人变更申请表

 

开发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开发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原联系人

 

 

联系方式

 

 

现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变更事由

 

 

 

 

 

 

 

 

 

 

 

 

 

 

 

附件2

开发企业楼盘施工进度及销售情况表

年   月   日

 

开发企业名称

(盖章)

项目名称

 

预售

许可证号

 

工程进度

 

销售比例(%)

 

 

销售价格

 

 

项目资金

到位状况

 

项目贷款

还款情况

 

监管账户预售资金余额

 

监管账户预售资金使用情况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合作楼盘竣工备案情况表

 

年   月   日

开发企业名称

(盖章)

项目名称

 

预售

许可证号

 

楼栋号

 

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

验收报告

 

项目报建

登记表

 

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

审查批准书

 

抗震设防

审查证书

 

防雷装置

验收合格证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质量

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

检查报告

 

规划认可文件

 

消防验收

意见书

 

环保认可

文件

 

绿化工程

验收合格文件

 

抗震设防施工质量核验表

 

工程竣工

验收证明

 

质量保修书

 

住宅质量

保修书

 

住宅使用

说明书

 

工程质量

监督报告

 

工程安全

监督报告

 

配套工程项目检查意见

 

档案专项

验收意见

 

其他

 

 

 

附件4

初始登记情况表

年   月   日

 

开发企业名称

(盖章)

项目名称

 

申请表

 

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

 

规划许可证正本

 

建设项目规划竣工测量详勘表

 

《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

 

竣工验收备案表

 

地名标志设置申请表

 

地名委员会文件(正式命名文件)

 

土地证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办人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推荐内容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