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住房公积金 > 江苏省镇江市关于加强2016年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管理办法_江苏省镇江市关于加强2016年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管理的意见 镇公积金﹝2016﹞17号

江苏省镇江市关于加强2016年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管理办法_江苏省镇江市关于加强2016年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管理的意见 镇公积金﹝2016﹞17号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5-02-17 点击:

各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开发企业,各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

 

为去库存、促刚需,有效推进我市公积金按揭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加强2016年公积金按揭贷款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1.扩大公积金按揭贷款份额,优化按揭贷款准入门槛,加快按揭楼盘的准入步伐,新增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开发企业不少于15家。

 

2.加强公积金按揭贷款楼盘的监管,提高回证率。

 

二、具体措施

 

(一)降低按揭贷款准入门槛,扩大按揭贷款份额。

 

1.银行联动,拓展来源。各受委托银行积极梳理已合作商业贷款的按揭楼盘,重点排出推荐合作公积金按揭贷款楼盘名单,报送公积金中心,进行公积金按揭贷款准入。原则上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推荐合作楼盘不少于6家,其他受委托银行推荐合作楼盘不少于3家。

 

2.降低项目规模准入门槛。将原项目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准入降低为市区不低于7万平方米,辖市不低于5万平方米;

 

3.优化缴纳保证金条件,一是预售楼盘在申请按揭贷款合作时主体结构已经封顶或预售率达20%以上,原则上可以不交;二是履约保证金的缴存比例由公积金中心依据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开发规模、项目资本金、预售楼盘等情况确定,由5%下调至3%;

 

(二)强化服务,加大新政宣传。

 

公积金中心要加强与合作开发企业的沟通、对接,主动送政策上门,及时培训、宣传惠民新政,统一政策解释口径,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各受委托银行应加大与合作开发企业定点服务的效率,及时上门为开发企业、购房人提供贷款服务,有效提高贷款办理速度。

 

(三)加强按揭贷款贷后管理,防范风险。

 

1、建立预警长效机制。按照2015年底出台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风险监管暂行规定》的要求,形成全市定期跟踪查勘按揭贷款楼盘的长效管理机制。

 

2.重点关注回证情况。充分利用公积金信息系统的回证提醒功能,提前介入预警,及时与开发企业、受委托银行进行联系,进行回证提醒。

 

3.关注按揭贷款逾期情况。每月5号前梳理已发放按揭贷款的借款人还款情况,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从开发企业冻结的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划借款人逾期金额,用于归还逾期贷款。

 

4.形成每月分析机制。每月5号前梳理各开发企业到期回证情况,10号前形成分析报告与回证情况表格。根据回证情况及时与开发企业进行对接,了解开发企业房屋竣工验收交付、项目贷款还款、初始登记证及产权证办理情况,未按时回证的开发企业需书面详细说明未回证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四)形成定期上门查勘机制,了解楼盘进度。

 

1.每季度定期走访合作开发企业,查看经营情况、内部管理、财务状况、资金运作、注册资金和股权变动等信息。

 

2.每季度定期到楼盘施工现场走访,检查合作楼盘是否按工程进度施工,建设场面,工程质量、消防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等是否正常。开发企业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填写“开发企业楼盘施工进度及销售情况表”。

 

三、工作要求

 

1.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各受委托银行应高度重视公积金按揭贷款管理工作,实现全市联动,确保我市公积金按揭贷款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各受委托银行认真梳理重点推荐楼盘名单,报送公积金中心,并协助开发企业做好回证事宜,把握楼盘风险监控点,重点关注开发企业初始登记证办理情况。

 

3.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要按要求做好回证情况分析,并与每月8号前将回证分析、回证情况表格及逾期情况报送市公积金中心。

 

4.各公积金管理机构每年定期走访开发企业应不少于4次,并形成相关分析。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2月13日 

推荐内容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