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是多少呢?月缴存额又是多少呢?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额不超过株洲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人均月工资的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符合中央和省、市规定的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全部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低于职工应发工资的5%,不高于12%,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
三、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方最高不得超过1577元,双方合计不得超过3154元;单方最低不得少于120元,双方合计不得低于240元。中央、省属驻株单位可以参照上级机构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执行。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