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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邮编|安徽省宿州市职工新建、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 提示: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0-02-18 点击:

提示: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1、职工提出书面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2、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

 

3、持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原件。

 

4、夫妻双方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新建、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年之内)原件。

 

(2)工程预算清单(需加盖工程预算员章、建设单位公章)原件。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职工本人不动产权证书(牵动主体结构 25%以上维修的顶楼、危平房)原件。

 

(2)县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C级)(一年之内)原件。

 

(3)工程合同(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原件。

 

(4)材料留置审核,实地勘察后,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政策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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