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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广东省茂名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4-07-02 点击: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 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3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使用计划;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情况公报。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三楼,联系电话:0668-2996311。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茂名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人事秘书科、资金管理科、信贷管理科、网络管理科、稽查科共5个科室,下设信宜管理部、高州管理部、化州管理部、电白管理部 共4个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曾春盛

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2

丁波

副主任

分管人事秘书科、公积金归集管理、资金核算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李潮娟

副主任

分管信贷管理科、稽查科、客户服务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林文伟

副主任

分管网络管理科、公积金提取管理、办事大厅协调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各管理部各项工作按上述班子成员分工实施对口管理。

市中心及管理部营业时间及电话:

序号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1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二、三楼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0668-2996211(缴存)

0668-3338776(支取)

0668-3338772/3338773(贷款)

2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信宜管理部

信宜市塘面金璟花园A5栋二楼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0668-6657882

3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高州管理部

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建行三楼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0668-8893742

4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化州管理部

化州市鉴江区明月南路3号橘州东信花园B栋二楼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0668-7293689

5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电白管理部

电白区水东镇新湖路63号建行一楼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0668-5139089

中心网站: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http://zfg.maoming.cn/03.htm

网上服务:201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开通网上咨询服务;服务热线:0668-12329、0668-3338777。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茂名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 3763家,实缴职工220178人,缴存25.51亿元,同比增长12.72%。当年新开户单位365家, 新开户职工24974人,净增单位86家,净增职工6729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 141.73亿元,缴存余额73.8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95 %、21.18 %。

(二)提取:2014年,提取12.61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49.43%,比上年同期减少11.1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67.88亿元,同比增长22.84%。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中国银行茂名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广发银行茂名分行营业部、电白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新福分社。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75 笔 14.95 亿元,同比增加1.57%、-2.10%。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18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750 笔 74.42亿元,贷款余额50.92亿元,同比增长18.94%、25.14%、23.74 %。个贷率为 68.94%,比上年同期增加1.43个百分点。

(四)购买国债:2014年,未购买国债。当年兑付国债金额1.25亿元,期末国债余额 1.32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25 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存款11.33亿元(根据住建部统计口径,该指标是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存放在银行的资金额,不包括增值收益专户存款和缴存余额15%的备付金)。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70.73 %,比上年同期减少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 30193.22万元,同比增长17.03%。其中:存款利息收入8723.0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0443.0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27.1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5599.14万元,同比增长12.86 %。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 14298.3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241.17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1059.54 万元,其他支出(银行间手续费)0.11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594.07  万元,同比增长21.84%。增值收益率2.15%,比上年同期增加0.03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根据2013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规定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000.19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81.00 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481.00 万元,提取市保障房建设补充资金9496.62万元,上缴财政的市保障房建设补充资金9497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100.54 万元,累计上缴市保障房建设补充资金30065.5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1450.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83 万元,公用经费192.32万元,专项经费769.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78  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0.38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20 %,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92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3.15%和12.73%。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84926笔12.61   亿元,其中,购、建房提取占31.28%,购房还贷提取占44.98%,住房大修提取占0.04%,离退休支取占18.98%,出境定居提取占0.99%,死亡提取占0.83%,重疾提取占0.22%,其他提取(失业、租房、助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低保等)占2.68%。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26.83%。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8039.88 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 8 %,90-144(含)㎡占56%,144㎡以上占 36%;新房占86%,二手房占14 %。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4年市直及各区、县级市缴存基数上限分别为:市直22677元、茂南区17761元、电白区18515元、信宜市17716元、高州市16586元、化州市15968元,全市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010元执行。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从2014年7月起统一调整为5-12%范围内。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从2014年11 月22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的5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至30年(含)的贷款年利率为4.25%,调整后的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比商业贷款年利率低1.9个百分点。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执行情况:我市职工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夫妻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201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服务基层方面,先后在市区、高州和信宜举办了6期公积金专管员业务培训班,培训基层缴存单位公积金专管员1000名;针对基层乡镇对公积金政策不了解,中心公积金宣传服务工作队多次深入基层乡镇进行宣传,现场指导和办理业务。在业务发展方面,针对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及时向职工印发公积金业务手册,并组织受托银行相关人员举办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公积金整体服务质量;针对职工反映提取和贷款审批有时时限过长的问题,中心把有关提取和贷款审批权限下放管理部,方便职工办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发挥中心服务热线的平台作用,认真接受和处理好职工维权投诉,积极为职工解决疑难问题,全年接听咨询电话7238个,回复电话257个,网上回复365次。在改善服务环境方面,完成了化州管理部办事大厅的搬迁,为办事职工提供了一个温馨的服务环境。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对2宗逾期贷款作强制回收处理,一是经中心向法院起诉,对1宗逾期贷款通过处置抵押房屋的方式,及时收回贷款本息47.96万元;二是对1宗由开发商担保但房产部门暂未办出他项权证的逾期贷款,通过直接扣划履约保证金,强制提前还贷,收回贷款本息34.29万元。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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